9月30日,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司法局获悉,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确保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(上海考区)客观题考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,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,凡是报名参加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(上海考区)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均应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。
考生应预估检测所需时间,合理安排采样检测(第一批次考生:自10月14日起采样;第二批次考生:自10月15日起采样),建议第一批次考生于10月14日进行采样,第二批次考生于10月15日进行采样,为获取核酸检测报告预留足够时间。无法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报告的,不得参加考试。
考生应自觉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和防护。建议考生考前14天(第一批次考生:自10月2日起;第二批次考生:自10月3日起)非必要不离沪,以免因疫情因素影响参考。建议考生按照“应接尽接”原则完成疫苗接种。
考生应当于考前14天(第一批次考生:自10月2日;第二批次考生:自10月3日)起,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,登录司法部网站(